<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二、资金来源和增持方式董事会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科技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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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公告

二、资金来源和增持方式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买卖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士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士达新能源”)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9,发证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有效期三年。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15-069

证券代码:002518证券简称:科士达公告编号:2015-070

特此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特此公告。

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述人员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增持方式为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

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市场信心,公司所有股东利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将陆续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祖榆先生已于2015年8月21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增持,《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近日,其他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已完成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公告日,深圳科士达科技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管理层已全部完成增持公司股票。

科士达新能源于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本次为有效期届满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科士达新能源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当年起连续三年内(2015年-2017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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