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互联网+APP”开发服务项目(GXKLG20173251)招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互联网+APP”开发服务项目(GXKLG20173251)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经财政部门批准(支付申请号:【2017】NXCC GK 239),现就“互联网+APP”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科技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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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互联网+APP”开发服务项目(GXKLG20173251)招标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互联网+APP”开发服务项目(GXKLG20173251)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经财政部门批准(支付申请号:【2017】NXCC GK 239),现就“互联网+APP”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或同类产品,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2、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由投标人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8月17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凭加盖公章的网名确认单和缴费回执单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5、报名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时间内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名,并缴纳投标金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名指南”。

  投标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供应商提交的投标金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并允许供应商分别报名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金。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金缴纳指南”。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金缴纳情况。

  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1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1日上午09时30分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中国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采购网)、(南宁市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采购人(单位名称):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联系人:梁鑫;联系电话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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