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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图有风险!小心表情包侵权

“人在江湖飘,全靠表情包!”——春节斗图大赛即将谢幕,可这开工斗图大赛又将启动。这年头,没几套华丽丽的表情包怎么好意思混朋友圈、家族/企业群、红包群?然而,在图个乐子的同时,你可注意到斗图背后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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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时代的社交密码

移动互联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越来越少,在公共场合,大家刷着手机,却不主动与陌生人攀谈。这种冷漠除了“不愿意理睬”,只专注当下自己事情,更是在高楼大厦的阻隔中,将与陌生人看作一件“有压力”的事情。而轻松诙谐的表情包,却具有感染性和娱乐性,会快速缓解双方的对话压力。

一个“表情包”,会迅速拉近陌生人之间的关系。表情包能提供一种亲切化、个性化的网络表达方式,还具有文化产品的属性,其背后的商业价值也不可小觑。从哪吒、可妮兔等IP化表情到企业定制表情,有了企业做强大后援支持,进一步奠定“斗图”在移动互联社交领域的强势地位。

02

斗图背后的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表情包往往来自于网友制作,其中不少是“明星”的肖像合成而来,那么使用这些表情包聊天斗图时,会不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呢,用不用承担法律风险?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解释道:用明星肖像制作表情包,当然算作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人家不追究当然没有问题。

但是要是人家不同意,则算是完全侵犯肖像权。 特别是再拿这些表情包出售盈利,更算是侵犯肖像权。

值得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侵犯肖像权也做出了详细解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无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们的肖像权。

此外, 对于个人声音的保护,也存在侵权风险。杨立新解释道:自然人的声音存在声纹特征,两个人不可能会有一模一样的音色。

同时,自然人的声音还有经济价值,个人的一些特征,应用到市场经济里面之后,会产生经济利益。

据民法典规定,声音权属于一种独立的新型人格权。如果一些达人通过模仿他人的歌唱声音,来进行表演、搞笑,这些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把模仿他人声音,应用在经营领域的时候,这就属于严重的侵权。

话说,小伙伴们你们有在手机上囤积一些斗图用的表情包吗?

(编辑: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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