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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评估常用方法

计算机软件评估常用方法

  计算机软件的成本法评估主要是根据计算机软件开发成本为基础进行评估,是计算机软件评估价值的主要方法。根据不同情况,成本法又包括多种具体的方案。

  1. 代码行成本估算方法(LOC)。把研制费用与有效代码行数的估算联系起来,用以下两个公式计算成本和工作量:

  工作量M为在现有条件下开发此软件需要的工作量,单位工作成本W的确定应该考虑到所有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其中包括:硬件购置费、软件购置费、人工费、培训费、通讯费、基本建设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其他费用(如资料费、咨询费等)。

  被评估软件有被市场法评估的条件时,可以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是计算机软件主要评估方法之一。

  1. 直接比较法。如果能找到与被评估软件在功能、外观、用途、使用条件以及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等方面相同的参照物,可以采用直接比较法进行评估。被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参照物的交易价格。

  2. 类比调整法。当市场上只能找到与被评估软件的功能、外观、用途、使用条件以及成交时间等方面相似的参照物时,可以采用类比调整法。被评估软件的价值=参照物交易价格×综合调整系数×成新率调整系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软件在未来的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软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软件无法适用市场法和成本法时,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在具体使用时要考虑到三个因素:

  一是市场需求,市场情况好,能满足客户急需或大量用户的需求时,价格较高;二是软件产业是“跑得最快”的产业,含金量最高,软件开发与技术创造的价值大,往往可达到系统总价的80%左右;三是软件的更新频率高,除少数极限技术外,一般每年都会有新的技术出现,因此计算的收益期应是较短的。

  剩余利润法即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差额法,是指在使用无形资产获得的利润中,扣除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资产(资金)的正常盈利,以其剩余的利润折现值,作为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以委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预测的盈利中扣除软件产品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占用的平均收益,以其差额来计量委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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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常用计算机软件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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