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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掌掴司机不执行”,不妨变换“惩戒”

近日,辽宁葫芦岛 。一七旬老汉因破口大骂并掌掴了司机,虽被被警方给予了行政处罚,但按照规定其因年过七旬不予执行。(6月18日 澎湃新闻)

疫情尚未结束,公交司机要求乘客戴口罩,既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是为公共健康安全,理应得到众乘客的理解与配合;然此老人不但对其“破口大骂”,还掌掴司机,显然已经触碰到了法律底线,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国法无情,触犯了法律,就当受到法律的惩处;然事实并非如此,对此老者警方虽作出了“行政处罚”,却因其年过七旬,不得不“网开一面”,任其逍遥法外;作出了处罚决定,却又不执行,无疑是较为典型的“有法难依”,折射出了法律之“短板”。

老人年事已高,身心难以承受“法律之惩罚”,为弘扬中华尊老之传统美德,展示人文关怀,体现社会对老人的关爱;对“违法老人”法外开恩,并无过错;同时,也有利于老人主动“悔过自新”,自觉改正错误、迷途知返。

然现实中,因要求随意停车、上车、让坐等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时,个别老人辱骂、殴打司机及其它乘客之怪象,不时出现于媒体之中;虽这此举止,不仅侵犯了他人正当权益,还危及到了公共安全,影响到了社会和谐。

对违法之老人“法外开恩”,这些任性之老人,理应“心存感恩”,自觉收敛其行为;然其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个别老人凭此“优待”,反其道而行之,为所欲为,严重地挑衅着法律的权威,让社会感到“不舒服”

依法治国,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就遵守法律,不管任何人只要胆敢挑衅法律的权威,就当受到法律的严惩;有法“难”依,就是法律出现了漏洞与短板,任何人逍遥法律,都会消弭社会公平与正义,让整个社会受伤害;因此,面对“虽违法却难亮剑”之尴尬局面,理当破解之。

法无小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高准则,指引着社会前进的道路;此难题不破,势必让更多人“纷纷效仿”;再者,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也不能“一成不变”,面对新问题,也当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及时将“短板”补齐。

法乃治国之重器,具有最高之权威。要有效破解,当务之急,理当深入推进立法进程,对陈旧过时之“规定”说“不”,要扬长避短,让其在体现原有精神不变的基础上,既考虑了老人特殊情况,又有效防范个别老人“任性”。

虽可不执行原有之“惩罚”,但可变换一种“惩戒”方式;如对此老人,将其“拘留”起来,于心不忍,但可对其施以“罚款”,强制其给予“司机”之经济赔偿,让其“心疼”、长“记性”,同样能起到“惩罚”的功效

当然,不可排除“老人”本无固定之收入,本身生活就困难,上述变相“惩处”,难以兑现;但退后一步,也可将此老人列入“征信”名单之中,拒绝其在一定时间内乘坐“公共交通”,或在其参加其它老人活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限制,同样能让其感到“不方便”,触及其灵魂,让其认识到自已的错误。

再者,从立法的角度,提倡其它公民,对“任性”老者,在言语文明,态度平和的前提下,对其丑行有遣责的权利,让其成为“众矢之的”,让其感到自已的行为得不到社会的支持,从而反思自已言与行,主动告别“任性”。

思路决定出路,“老人掌掴公交司机不执行”,看似陷入怪圈,进退两难;但只要更新观念,深入推进立法进程,变换一种“惩戒”方式,定能迎来“海阔天空”,让难题“迎刃而解”,从而还法律以权威,还社会以更加公平、正义。(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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