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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回迁房”反悔?南山法院:强制过户!买“回迁房”被查封?广东高法:不得执行!(均为生效判决)

作者张茂荣 房地产争议解决专家、信荣律师团队/粤湾律师联盟 首席律师主攻:重大疑难房地产案件、小产权房(含历史违建、绿本房)纠纷、 涉房家事、大宗交易、民行/民刑交叉等

前天,信荣律师团队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大冲“回迁房强制过户”胜诉判决,推文《卖回迁房反悔?法院:强制过户!》(简称“《卖》文”),被人投诉删除,据说原因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无法确定终审可否强制过户,可能存在误导性宣传!

其实,“《卖》文”案例只是最新判决而已,就购买尚未回迁的“回迁房”遭遇卖方反悔,买方是否有权要求强制过户的问题,本团队早在2017年就有生效如下成功案例,而且也是深圳南山大冲回迁房。

据此可以得出结论:预约购买尚未回迁的回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遇房价暴涨卖方毁约,买方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索赔违约金。

购买回迁房遇卖方违约可以起诉强制过户,但因为交易流程明显长于普通二手房,期间如果被卖方债权人查封怎么办?

就此,本团队也曾代理,也是大冲城市花园的“买回迁房被查封申请排除执行”案例,而且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结案:客户380万购买125平米,房屋尚未登记到卖方名下即被其债权人预查封!

笔者代理客户申请执行异议要求排除执行被驳回,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审胜诉,二审败诉,案经广东高法再审,最近收到判决:撤销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需要提醒网友的是,购买回迁房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被法院判决强制过户、排除执行,特别是排除执行,必须同时具备“查封前签约且合同合法有效”、“查封前已收房占有”、“已付全款或已付部分价款同意剩余款交付执行”、“未办理过户登记自身无过错”四个要件,否则将不被支持。

“《卖》文”被删或因深圳“小产权房”上央视头条,回迁“指标房”话题过于敏感以致于“草木皆兵”,而楼市调控事关国家战略,即便只是法律评析个案分析,推文也是时常被要求删除,但丝毫不影响我们分享干货,因为:

同行、客户的认可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尽心、尽力、尽责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精细化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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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历史违建”,遇“城市更新”,遭“卖方反悔”,咋办?。

信荣说:“信荣说,说房市”简称,关注房地产热点,捕捉房地产信息,规避房地产风险,化解房地产纠纷——信荣律师房市观点,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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