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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科技拉响分离预警

万敏金融的归金融,科技的归科技。

1月11日,京东集团宣布将云与AI业务与京东数科整合后,正式成立京东科技子集团(以下简称:京东科技),原京东数科CEO李娅云女士将出任京东科技子集团CEO。

从京东金融到京东数科,再到京东科技,仅从名称来看,京东的金融业务自独立以来,金融色彩不断淡化,科技逐渐走向更重要的位置。经历名称风格变化的还有蚂蚁集团,近月来,市场对其将如何分拆金融、科技的观望情绪日益加重。

巧合的是,同样在1月11日,央行公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2013年的征信管理条例相比,对个人征信的管理更加完善细致。

是在头戴“紧箍咒”的情况下继续鏖战C端消费金融红海,还是转身投向前景未明的产业科技深耕B端?是金融科技公司亟待给出的答案。

“合规”补课代价高昂

经国务院批准,《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蚂蚁集团在招股书中披露,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以符合2020年9月 11日《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 年7月,2019年净利润约为5亿元。

对于蚂蚁集团如何按照《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整改,近期人民银行回应媒体表示,蚂蚁集团已实质控制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多家多类金融机构,符合金控办法规定的设立情形,应当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市场猜测,蚂蚁集团或可能将个人信贷、基金销售、保险、支付等金融相关业务整合到金融控股公司,接受金控公司的监管。另一类科技相关度更高的业务如云计算、大数据、智能风控等科技等则组成另一个科技公司。

蚂蚁集团至今未回应相关传闻。1月11日,蚂蚁集团一位人士对表示,金融控股公司暂无更新的相关消息。

有分析师认为,蚂蚁的估值可能跌至1500亿美元左右,而在蚂蚁启动上市时,市场对其估值高达2000亿美元。

在蚂蚁的金控方案悬而未决之际,京东集团此次的架构调整方案带给业界不小的震动。

获得的内部材料显示,京东科技设置了15个主要的业务群或部门,包括数字城市群、金融科技群、京东云事业部、行业拓展部、平台生态群、线下生态合作部、京东生态合作部、机器人产品部、智能客服产品部、IOT产品部、数字营销生态部、基础技术群、风险管理中心、市场营销部、宏观经济与产业研究院。

京东集团对外表示,新成立的京东科技集团,全面融合了京东云与AI业务和京东数科的技术服务能力,在统一的云底座上,依托于AI、数据技术、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科技能力,打造出了面向不同行业的产品和解决方案。

与2020年4月的架构调整相比,本次调整淡化了金融业务尤其是消费金融的相关表述,更强调金融科技的“赋能”输出。

上述内部资料显示,“金融科技群,由许凌先生担任负责人,向京东科技CEO李娅云女士汇报。金融科技群将负责通过科技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具备行业竞争力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并实现业务拓展目标。”

城市服务、产业、新基建、云产品、线下、智能客服、机器人,在本次调整中获得了较多的篇幅。

如数字城市群,将负责城市业务的商务拓展、解决方案设计、产品规划、研发、交付、运营以及生态建设,并协同整个京东集团的力量为城市提供全面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服务。行业拓展部,负责以5G、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加速产业新基建和企业数智化业务转型和创新,驱动企业实现全链路数智化战略落地。

“科技剥离、业务下沉、生态整合、资本合作”一位京东科技内部人士对次轮架构调整带来的影响这样判断。

“加强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的审慎监管。”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指出,“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前提下发展,普惠金融服务质量和竞争力稳中有升。”

市场普遍认为,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将受到与传统金融行业同一的严格监管标准,而科技领域的创新则仍会继续受到鼓励。

个人数据市场迎严格整顿

据外媒1月11日报道,中国监管机构正试图让蚂蚁集团分享消费者信贷数据,将数据输入由中国央行运营的全国信用报告系统,或者与一家实际上由中国央行控制的信用评级公司分享。

对上述报道,目前监管机构与蚂蚁集团均未给予回应。

2020年末,国内第二张个人征信牌照获批,朴道征信成立,其股东方包括北京金控、京东数科、小米、旷视科技等。此前持牌的个人征信公司还有百行征信,蚂蚁集团也是其股东之一,但两者之间的数据分享情况据称并不和谐。蚂蚁集团凭借“支付宝APP”布局广泛的生活服务、线上消费场景,掌握了12亿以上个人用户的广泛的不限于金融行为的数据,这些数据对蚂蚁集团向传统银行服务范围以外的高风险人群开展信贷提供了风控支撑。

2020年末,央行在公开信息中首次指出“利用替代数据为金融和经济活动提供信用管理服务,在本质上属于征信活动,需要纳入征信监管。”

1月1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认为,近年来互联网生态日渐丰富,个人征信数据维度快速延展。与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时相比,数字经济发展达到新高度,传统的金融机构征信管理已越来越难以满足全面、准确衡量个人和企业主体信用状况的相关需求。特别是近几个月来,有关方面进一步意识到线上消费支付、财富管理、本地生活、社交关系等海量数据集中沉淀在少数几家平台机构,可能会对征信行业的发展、金融系统的稳定等带来一系列问题挑战。这一背景下,此次推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正当其时。

监管层一手促进个人征信的规范化,一手严格管理征信滥用。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中,本年度重要工作方向亦包括,“强化支付领域监管,个人征信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严肃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0年12月28日,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简称“鹏元征信”)因业务违规而被央行处以巨额罚单,央行没收其违法所得约1917.55万元,并处罚款62万元,合计罚没约1979.55万元。央行罚单显示,鹏元征信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等。

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认为,此次文件的颁布,也有助于完善数据规范与数据治理,能够为后续数据确权乃至推动完善数据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打下坚实基础。本次《办法》的第四十四条指出,以“信用信息服务、信用服务、信用评分、信用评级、信用修复”等名义对外提供征信功能服务,适用本办法。意味着市场上以“大数据征信”“个人征信”等名义的机构需要持牌合规经营,否则将会如鹏元征信一样,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而收到央行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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