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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未来科技城发展模式比较与优化研究

四大未来科技城发展模式比较与优化研究

  摘要:文章基于北京、天津、武汉、杭州四大未来科技城发展案例的数据进行探索性分析,对比分析了中国未来科技城发展模式并提出优化策略。发展模式表明:未来科技城的优势的发挥需要通过人力、区位、载体、制度、文化与市场等要素优化来实现。推进未来科技城发展需要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体系来引导要素的优化配置;营造区域创新文化来提升要素的内在动力;发展科技金融以有力保障未来科技城的平稳运行。

  创建未来科技城,是新时期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抉择。北京、天津、武汉、杭州四大未来科技城是中组部、国资委重点维系的四大人才基地,代表着国内海归创业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的最高水平。与高科技园区不同,四大未来科技城的基本目标锁定为“具有引領中国应用科技发展方向、世界一流水准、代表中国相关产业最高水平的应用研究技术的人才创业创新基地”。这一目标决定了其发展模式必须走出我国高科技园区的固有发展模式。

  关于科技城概念界定的研究。科技城这一概念源起于20世纪40年代,以前苏联的科技城建设为开端。Castells提出科技城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研究综合体“Technopole”,并对其进行四重分类,包括:科学园、科学城、技术带和高技术中心,它与制造业没有地域上的直接联系,其创建意义是通过其在孤静的科研环境中产生协同作用,成为世界一流科研企业及机构的聚集带。David指出,随着科技城的发展,目前尚不清楚四重分类的概念界定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因为四种科学研究综合体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交叉和重叠功能。中国的四大未来科技城是Castells界定的科学研究综合体中的一类,可被视为“科学城”和“技术园”功能的综合体(统称:科技城),这是我国政策制定者在这一广泛定义背后所暗示的双重角色。

  关于科技城发展模式的研究。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主要围绕某一区域,从创新人才、创新主体、产城融合、地理环境、市场环境、金融财税支撑政策、公共服务平台、园区文化、创新能力、组织架构、激励制度、治理机制等微观研究视角出发,探讨科技城的发展历程、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已有研究的上述微观视角可以归结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六大要素,即人力、区域、市场、载体、文化和制度要素。如,创新人才、创新主体属于人力要素范畴;产城融合、地理环境属于区域要素范畴;市场环境、金融财税政策属于市场要素范畴;公共服务平台属于载体要素范畴;创新文化属于文化要素范畴;组织架构、激励制度、治理机制属于制度要素范畴。

  就目前对科技园的既存研究而言,在研究对象方面,以往研究或是基于国外著名科技城的发展实践,如日本筑波科技城、美国硅谷科技城,或是基于我国某一未来科技城的实践,提出的科技城发展模式,适用范围小;在研究结构方面,以往研究大多从单一科技城区出发,进行基本的SWOT分析,没有深入分析影响科技城发展模式的关键因素及相应的优化机理;在研究人员方面,多数既存学术论文的作者是科技城内部管理人员或记者,研究成果缺乏专业型、学术性及可信度。因此,本文将采取多案例分析的方法,对比分析我国四大未来科技城的发展模式,并提出在实践中实现未来科技城动态优化的可行性方案。

  案例研究是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的理想方法。案例研究通过检验自然环境中的特定事件,采用多种数据、信息收集方法,实现对某一现象的解释。相较于个案研究,多案例研究的缺点是研究对象较为复杂,但其优点为可信度较高,且通过多案例研究能够使得不同案例之间进行相互印证。本文采用多案例比较研究法,通过多案例对比探究未来科技城的发展模式。

  本文以创新生态系统理论体系为基础,综合考量未来科技城发展的影响因素,构建未来科技城发展模式的分析框架。由图1可见,未来科技城潜在优势的发挥需要通过优化人力、区位、载体、制度、文化与市场六个要素来实现。具体而言,人力要素主要探索“未来科技城的创新主体”;区位要素主要探索“未来科技城是否在地理位置具有优势”;载体要素主要探索“未来科技城所需要的各类支撑平台”;制度要素主要探索“未来科技城运行环境的规范”;文化要素主要探索“未来科技城内部文化氛围”;市场要素主要探索“未来科技城发展中的资金与融资”。在未来科技城的发展中,有三个核心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如何保证政策的持续性,即通过政策体系的完善来引导要素的优化配置;二是如何发展内部文化,即营造怎样的环境来提升要素的内在动力;三是如何构建有效的扶持平台,即通过构建载体平台实现要素的空间集聚。

  (1)北京未来科学城。北京未来科学城是首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平台。截至2018年12月,北京未来科学城聚集了国家核电、中国国电、中国电信、中国电子、中国铝业、中粮集团、中国商飞、中国建材、鞍钢等15家央企的80余家研究机构,累计入驻2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累计认定58个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项目。

  (2)天津未来科技城。天津未来科技城借鉴北京、上海等高端人才聚集区的扶持政策,形成了符合自身发展的保障类政策、服务平台类政策和奖励类政策。同时,天津未来科技城充分运用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的优势,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促进人才等资源的集聚。天津未来科技城主要围绕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项目引进。截至2018年12月,天津未来科技城共聚集独立高端研发机构13个,企业及高端实体化项目83个。

  (3)武汉未来科技城。武汉未来科技城利用“中国光谷”的品牌力量,打造了辐射全国的光谷创新创业基地。截至2018年12月,武汉未来科技城内聚集了18家央企、6大高端研发集群、12家世界500强和20余家上市公司。

  (4)杭州未来科技城。杭州未来科技城的运作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企业搭建科研平台来吸引高层次人才;二是通过民营企业投资来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创业创新项目;三是通过大型股权投资机构引进海归创新创业企业。杭州未来科技城内有一定量的央企,但其创新主体主要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兴起,主要依托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创新领军企业。杭州未来科技城主导的四大产业分别为信息经济、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科技金融。其中杭州未来科技城最为显著的优势在“金融板块”的发展上。各类规模庞大的金融机构竞相入驻、金融基金快速聚集,实现了“未来科技城速度”。自2016年以来,包括120亿规模的浙大创新母基金、50亿元规模的阿里菜鸟基金,100亿元规模的阿里新零售基金等基金落户杭州未来科技城。截至2018年12月,已吸引阿里-浙大研究中心、百度创新中心、中乌人工智能产业中心等17个高端研发机构及293个创新项目,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7家、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5支。

  北京、天津未来科技城采取的组织发展模式为:科技委会下设众多职能各异的部门,组织模式呈现扁平状;武汉、杭州未来科技城采取的组织发展模式为:在所属的高新区(东湖高新区、滨海高新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模式,组织模式呈现垂直状(如图2)。北京、天津未来科技城是在相对独立行政权力下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创新主体发展模式,武汉、杭州未来科技城则是在民间资本的推动下的自下而上的创新主体发展模式。

  2. 发展模式共性分析。通过分析北京、天津、杭州、武汉四地未来科技城的发展模式,我们发现,在具体实践中,四地在诸多因素的政策层面存在共同点。具体体现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搭建服务体系、培育创新主体、健全保障机制、完善激励政策、产城融合等方面,如表1所示。

  3. 发展模式差异分析。四大未来科技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但通过具体要素的对比发现,未来科技城在发展中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也促使学者对未来科技城的发展模式展开优化研究。通过对四大未来科技城发展模式的对比分析,得出其在要素优化层面的差异,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1)四地未来科技城在发展模式上的主要差异性表现为要素优化配置的方式上,四地基于自身优势及需求选取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例如,北京未来科学城,一方面政府主导特征鲜明,另一方面享有突出的政策资源整合优势;天津科技城享有滨海新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和“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带来的红利;杭州科技城注重发挥浙江民间资本优势,形成了以“阿里系、浙大系、海归系、浙商系”为代表的“新四军”创业模式;武汉未来科技城背靠“中国光谷”的雄厚研发和产业基础,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2)完善各项制度是要素有效配置的基础。例如,杭州未来科技城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对科技城内入驻企业进行了有力的保护;(3)文化要素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影响未来科技城发展的后劲。例如,受武汉地区光谷文化影响深远,武汉未来科技城成立了“光谷”“药谷”“金谷”“智谷”等引导基金和孵化基金,增强了入驻企业的发展后劲;(4)载体要素是实现创新资源有效对接的关键。如,在北京未来科学城内,依托清华控股组建的太平洋创新项目,通过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入驻央企研究院跨领域、跨行业开展对话,促进科学城的协同创新发展;(5)市场要素是科技城平稳运行的有力保障。例如,北京未来科学城累计发行企业债、私募债74亿元,为未来科学城现金流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探索和实施符合四大未来科技城基本目标的发展模式,对未来科技城内金融产业集聚、创新能力提升有重大意义。基于多案例研究方法和六大因子分析,构建未来科技城发展模式研究框架,并对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发现,四大未来科技城在发展中存在如下问题:(1)在政策要素上,政府后续建设投入的持续性不足,当前仅依靠未来科技城自身发展运营面临诸多困境;(2)在人力要素上,未来科技城内存有大量门槛低、创新性差、科技含量低的的众创空间和初创企业,脱离了创立之初的基本目标;(3)在市场要素上,北京、武汉、天津三地未来科技城科技金融产业发展缓慢,缺少金融基金、信贷专营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支持。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1. 遵循设立初衷是基本前提。未来科技城在发展过程中要清晰其设立初衷,盲目地制定、更改发展战略不仅会丧失发展良机,还会减弱政策要素的长期集聚效用。未来科技城设立的初衷决定了这是一个长期的战略,因此必须提供保护机制使该项目在一个长时间内绝缘起来,即使当前北京、天津未来科技城发展效果不显著,也应有全局观,不能过早、草率的将其定论为失败。北京、天津未来科技城在发展中必须坚定国家级创新空间的定位,在发展中“耐得住寂寞”,坚持长期和持续的投入。

  2. 政策优先是基本保障。未来科技城门槛低、相关资源不足等劣势,势必要通过政策来引导和支持。科学可行的政策体系是实现未来科技城发展要素优化的重要保障。

  (1)加强顶层设计和引导,建立有效的会商机制。一方面,建议两部委尽快与四省市建立“2+4”的会商和协调机制,建立“未来科技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重大议题的会商。另一方面,要结合当前未来科技城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四地的不同特征和需求,不断调整和丰富政策目标,助推未来科技城成为真正意义的人才高地。

  (2)设立外籍人才一体化服务试点。为保证外籍人才的引进质量,可以尝试在科技城内创建外籍高层次人才改革服务试点,在外籍人才的管理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试点的首要目标是,在未来科技城内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给予中国公民同等待遇。具体内容包括,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教育环境解决来未来科技城工作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教育问题;设立未来科技城奖学金,吸引和资助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在学有所成后有意愿留在未来科技城内。

  (3)设置创新性能审查小组。杭州、武汉未来科技城在发展前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需要尽一切努力抵挡投机性商业开发的压力,设立创新性能审查小组,逐步淘汰创新效果差、依靠投機性利润存活的企业及科研机构。通往高技术的成功途径不是唯一的,要允许未来科技城根据特定地区的环境,对政策的框架做出因地制宜的变化。每个未来科技城都要尽其可能的智慧,制定出最合适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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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四个未来科技城现状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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