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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佰馨大药房假冒口罩案落幕 董事长李东维持15年原判

李微敖 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李东等人销售假冒3M口罩案,最终落幕:维持原判。

2020年8月21日,北京市三中院就此案做出裁定,驳回李东等3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其中,李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400万元人民币;同案犯李东的堂弟李俞章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300万元;罗涵毅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250万元,并追缴3人的违法所得330余万元。

2020年8月23日,从上述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处,获得了这一信息。

2020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新冠疫情在中国内地大规模爆发之际,北京知名连锁药店——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李东,授意其在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工作的堂弟李俞章,联系采购口罩。

生于1996年的李俞章,通过淘宝网联系到了山东潍坊高密市的一个体商贩仪新宇,后者称有大量的3M牌口罩现货。

李俞章随后与其同学罗涵毅赶赴高密,在仪新宇处购买了标注为“3M”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共支付货款147万余元,即平均每个口罩进价不到3元——后经3M公司及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机构鉴定,上述口罩为假冒3M品牌口罩,且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其所标识的标准要求。

并且,仪新宇还私下给了李俞章、罗涵毅超过60万元的回扣。李俞章、罗涵毅平分了这笔钱。

李东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发布有3M口罩出售的信息,至案发前,这批口罩销售额达到425万余元,另有至少2万只口罩未售出——以此推算,李东对外销售的这批口罩平均售价约为9元,是其进价的大概3倍。

因为这些假冒的3M口罩质量低劣,很快被不少顾客投诉。

2020年1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调查。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亦加入协调指挥,北京、山西、山东等多地警方联合办案。

1月30日至2月1日,李东、李俞章、罗涵毅先后归案。

2月10日,李东等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2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月25日,李东等3人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罪名为销售伪劣产品罪。

2月27日,独家披露了这一案情(详见《北京知名连锁药店康佰馨公司董事长涉嫌大量销售假3M口罩 多人被捕》)。因在疫情爆发期间,该假口罩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3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这也成为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三级法院系统(高院、中院、基层法院)首次线下开庭审理的案件。

李东3人及其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其主要理由是不知这批涉案口罩是假冒的3M口罩。

6月19日,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3被告人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且销售金额超过200万元。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判处李东有期徒刑15年,罚金400万元人民币;李俞章有期徒刑10年,罚金300万元;罗涵毅有期徒刑9年,罚金250万元,并追缴3人的违法所得330余万元。

一审之后,3被告人均提出上诉,并且均要求二审开庭审理。但二审法院北京市三中院并未开庭,而是在2020年8月21日,做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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