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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作用与机制路径

国有企业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作用与机制路径

  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基础,国有企业不仅要做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还要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关键作用。即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撑,努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优势协同突破“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此,应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和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以中央企业为核心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建立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产业创新协调机制,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数字经济布局,建立和完善中长期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制度化容错纠错机制,激发保护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全员创新创业文化,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

  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这是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提到科技自立自强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到“科技自立自强”,特别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问题。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仅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国的需要,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那么什么是科技自立自强?什么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如何对科技自立自强水平进行评估和测量?为什么进入新时代,特别是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强调要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其基础、条件和依据是什么?其他国家是否有成功的先例?如何才能成功推进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过程中,不同类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这些作用?

  现有文献对于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已经进行了充分探讨并给与充分肯定(丁明磊,2021;王志刚,2021;郭飞,2021),认为科技自立自强在支撑新发展格局、引领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是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塑造我国在国际大循环中主动地位的关键,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根本路径和最本质特征,是建设科技强国和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科技自立自强是对我国科技工作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的客观需要,是我国抓住和利用新科技与产业变革的宝贵机遇、成功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与挑战的必然选择。

  对于如何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王志刚(2021)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提纲挈领的说明: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丁明磊(2021)分享了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点和难点,以及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引领未来发展的路径和举措。

  郭飞(2021)则提出以下基本路径: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社会主义举国体制优势,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有效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营造“科教兴国”“科技报国”的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

  尹西明等(2021a,2021b)认为,新发展阶段的本质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全面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抓手。其中,强化以科技领军企业为代表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关键,而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其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创新联合体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主力,而建设创新联合体需要由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牵引、多元主体协同整合而成的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尹西明等,2022a)。

  还有学者(陈曦等,2021)提出了新发展格局下衡量科技自立自强的主要指标,即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控制力,企业研发投入占比,知识产权出口额占全球比重,三方专利拥有量占全球比重,并提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加快构建五大支撑体系。

  以上研究成果既有共识也有差异,为新发展阶段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指导。学者普遍认识到当前我国加速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重大意义,并从不同角度提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路径,总体上突出强调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领军企业在其中的重要作用。然而,推动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一个十分复杂、艰难的系统工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发挥什么作用?市场应该发挥什么作用?不同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应该各自发挥什么作用?这些都有待给与深入系统、科学严谨的回答。本文旨在抛砖引玉,仅就国有企业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角色作用及机制路径进行初步探讨。

  回顾中国党百年奋斗历程,追求科学进步、实现独立自主,成为现代化科技创新强国一直是其崇高使命与不懈追求。中国党就是在以爱国、进步、、科学为核心的“五四精神”洗礼下宣告成立的。正是因为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强大基因,中国党历来高度重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早在1956年,党中央就发出了“向科学进军”的伟大号召,、周恩来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迅速赶上世界科学技术先进水平而努力奋斗。在建国初期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非常突出的科技创新成就,特别是取得一批追赶世界水平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先后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的论断和口号。2006年,党中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就是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2007年,党的“”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

  2012年,党的“”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创新发展置于首要位置。2016年,党中央明确我国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三步走”的战略目标。2017年,党的“十九大”确立了到2035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的战略目标,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科技创新摆在了历史发展的新高度,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2021年,习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同年,习在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新的征程上,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把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此外,在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时习进一步指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推进科技自立自强。

  理解科技自立自强,首先要理解“自立”和“自强”。所谓自立,就是立足自身,自主可控;自强,即自我上升,自我发展,不断壮大(郭飞,2021)。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掌握在自己手中,才不会受制于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就是在合理引进、自主研发基础上,使我国科学技术创新具有较高水平,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做到自主可控,具有较低的对外依存度,不仅能够守住的底线,还能够拥有较大话语权和能力,进而在一些重要领域科技创新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能够开发具有原创性和引领性的科技创新成果,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国建设,并造福于全人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意味着要为解决人类重大挑战作出更大贡献,加快形成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创新版图(聂祚仁,2021)。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既是新时代全体中国人民的一个理想追求,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和各种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要跨过去的坎。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并不意味着关起门搞研发,而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坚持走国际化道路。因为不开放、不合作,只能更落后,更不会实现自立自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所有领域都是领先的,世界科技与经济是环环相扣的,谁都不可能独善其身。科技自立自强的底线是,在若干重要领域做到相对领先,有自己的独门绝技或“杀手锏”,以至于其他国家不敢或不能对我国“卡脖子”,因而确保经济发展的安全和可持续。科技自立自强包括“科技自立”和“科技自强”两个维度。科技自立是指在科技创新领域基本能够做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依靠自身力量不断在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实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特别是在原始创新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高水平科技自强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保障产业链和供应链安全稳定,并不断提升我国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从“向科学进军”,到“建设创新型国家”,再到“科技自立自强”,70年多来,在中国党的领导下,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科技创新发展道路,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事业实现了从跟跑到并跑乃至在某些领域领跑的历史性跨越。我国逐渐成长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大国,成为全球创新版图中日益重要的一极。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是新发展阶段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研判世界大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着力点,对于把我国建设为科技创新强国,进而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并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成为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中心环节,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精神在新时代的体现,也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关键战略与举措。

  习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必须更强调自主创新,全面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部署(新华网,2021)。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关键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教育、科技、产业等部门全力配合,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国家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其中,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和基础,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主导力量,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和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更是责无旁贷,要在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引领带动作用。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是实现高水平的自主创新。国有企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在自主创新上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为此,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经费等创新投入,提高研发投入强度,优化研发支出结构。同时,深化以强化自主创新为导向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选入用人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使更多国有企业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十三五”期间:

  国有企业的R&D经费内部支出由2016年的3602389万元增加为2020年的4293045万元,平均增长速度为4.84%。

  国有企业的专利申请数量由2016年的23724件增加为2020年的24524件,平均增长速度为0.843%。

  国有企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由2016年的19388件增加为2020年的31228件,平均增长速度为16.97%。

  国有企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由2016年的55784862万元增加为2020年的89330874万元,平均增长速度为10.36%(李政等,2021)。

  近年来,国资委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坚持“能给尽给、应给尽给”,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这些都为国有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高自主创新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从国家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解决事关、国计民生、国家核心利益的科技难题,并进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重大战略科技任务。系统性培育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是我国新形势下应对国际挑战、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重要途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科技基础平台、综合科学中心和综合集成科研平台。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要依托于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军工部门。由于国有企业既有作为企业的市场主体优势,又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资源和体制机制优势,因此相比民营企业等其他主体更有条件也有必要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支撑。为此,国有企业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进行技术链、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紧紧围绕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大工程进行统筹规划,建设高水平重大科技研发实验平台和产品创新平台。国有企业要聚焦产业链、创新链关键环节,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将创新资源和要素集中投放在投资规模巨大、技术难度极高、民营经济不具有优势、一般市场主体难以单独攻克的重大战略性、基础性技术研发领域,以弥补市场失灵和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原始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核心竞争力。我国要想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中抢占制高点、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就必须更加注重原始创新和开发突破性技术。原始创新属于根本性、颠覆性的创新,是0—1的突破,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与不确定性,往往需要跨学科、跨领域、开创性的研究与反复实验、反复探索,因此不是一般中小企业所能实现的。历史上许多重大原始创新和突破性创新都是在国家力量和举国体制的推动下产生的。国有企业要积极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围绕原创性技术创新进行投资布局,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努力成为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的需求提出者、创新组织者、技术供给者、市场应用者,掌握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主动权。为此,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央企的创新组织者作用,构建行业内和行业间的技术产业联盟,整合积聚创新资源,形成跨领域、跨学科、大协作、大纵深和高强度的创新基地,发挥集成、协同及整合优势。国有企业要主动融入国家基础研究创新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长期科研合作,提升科技与产业方向研判能力。基础研究是实现原始创新的重要抓手。过去我国基础研究主要集中在大学和科研院所,以至于基础研究投入不足,且和应用研究和市场需求结合不紧密。今后国有企业要加强在基础研究上的投入力度,促进与应用研究深度融合,以强化其原始创新能力,使其在颠覆性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国有企业要主动承担保障国家科技安全的使命和责任,尤其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业共性技术供给等方面,国有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是建设创新强国、保障国家科技安全的必然选择。习指出,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由于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具有外部性,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一般民营资本和企业不愿意进入,因此,国有企业责无旁贷。作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和突破的主要承担者,国有企业应聚焦核心技术重点方向,一方面维持并不断扩大既有科技创新优势,另一方面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实现赶超,通过“技术制衡”等策略,防止关键核心技术被“卡脖子”或争取能够保持不被“卡脖子”。国有企业要坚持底线思维,时刻保持预警状态,防止现有技术路线被颠覆、现有技术优势被破解和抵消。国有企业应围绕重要技术和产品发展态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技术节点和堵点,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自主可控性评估与分析,强化核心能力体系化建设,做好技术储备和备份,优化完善技术攻关体系,整合协调资源配置。此外,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加速突破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的“卡脖子”技术,攻克战略性、基础性、共性技术问题,加快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关键核心技术关系到,关系到国计民生,国有企业需要在关键技术上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被侵犯。

  国有企业不仅要不断提升自身自主创新能力,还要带动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和进步。为此,国有企业要牵头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聚焦产业链核心环节,通过联合科研院所、高校以及民营企业等多元主体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相关产业链知识库、模型库和标准零部件库。国有企业要通过推动建设制造业创新创业中心和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现代产业链链长,最能充分彰显国资央企的责任担当和使命作用,是国有企业“十四五”期间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路径。国有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紧盯推动我国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战略目标,聚焦国家战略,坚持系统观念,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集聚各类创新要素,营造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开放融合的良好生态,持续增强科技支撑力和产业带动力。国有企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加强产业链开放合作,积极利用各种市场化手段,着力提升基础固链、技术补链、融合强链、优化塑链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努力成为产业发展方向的引领者、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的支撑者,为增强我国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和竞争力贡献力量。国有企业尤其中央企业要成为新型举国体制下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平台,应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攻克战略性、基础性、共性的技术问题,提升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效率,针对国家重大科技和产业化项目进行科学战略部署,使得国有企业尤其中央企业充分发挥现代产业链链长职能。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需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发展经济,为科技创新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和保障,需要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创新环境与文化氛围,需要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并有相应的配套政策,需要市场在创新资源和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需要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需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涌现更多独角兽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简而言之就是需要建立创新型经济与社会体系,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党的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科技自立自强和自主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从2012年10240亿元增长到2021年27900亿元,其中基础研究投入从498亿元增长到超过1600亿元,是十年前的3.4倍。“十四五”规划提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7%等目标。2021年国家创新能力综合排名上升至世界第12位(央视网,2022)。我国连续3年位居PCT申请量排行榜榜首,加速向创新强国迈进。这些都为我国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总体上,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长时期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同阶段有不同重点任务。当前阶段的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是“补短板”、“锻长板”,确保产业链的安全稳定并提高其现代化水平。为此,一是要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打好核心技术攻坚战,二是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建立属于自己的独特科技创新优势,打造更多反脱钩和反制裁的“杀手锏”。而在这些方面,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无疑具有其他主体无法比拟的特殊地位与优势。

  我国国有企业既具有一般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特点,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追求经济效益指标,还具有一般企业所不具备的所有制属性,即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党和国家意志。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既是当前我国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我国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的任务。 因此,国有企业有责任和义务积极作为,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把经济利益和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勇挑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担。

  我国国有企业拥有一大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和机构,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科学家和科技创新人才,其中两院院士就超过200人,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同时,国有企业大多集中在关系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骨干和中坚,代表着国家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此外,国有企业在融资和吸入人才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总之,国有企业科技基础雄厚、创新资源和要素丰富,有条件在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支撑和落实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决策中发挥关键作用。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抓大放小”导向的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我国国有企业相对于民营企业具有较大规模优势。 近年来,国有企业在“量”上有显著增长,在“质”上有明显改善。 从规模体量上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由1549141.5亿元增长为2683740亿元,平均增长速度为14.76%,远高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 同时,从国有企业发展呈现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率明显上升、负债率下降的“两升一降”运行趋势,表明国有企业运行质量的改善、市场竞争力的增强(李政等,2021)。 2011年—2020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上榜企业中国有企业从55家增至96家。 2021年中国135家上榜企业中,国有企业有96家,占比超过七成,资产规模占比更是高达86%。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国有企业在世界一流企业,特别是大规模企业中的地位。 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经营规模大、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强,能够有效整合各方面科技力量和创新资源,推动高强度、低回报、长周期的科技攻关,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组织和引领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批国有工业企业成长壮大,不仅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做出突出贡献,也为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做出巨大贡献。 国有企业承担了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的功能,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等,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共性技术突破。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一直是我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破解“卡脖子”问题的主力军,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近年来,我国涌现的一批在世界上叫得响、数得着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如特高压输变电、北斗导航系统、国产大飞机、高速铁路、三代核电等都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完成的。 国有企业还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量子科学、深海探测、超级计算等诸多领域取得一批领先性成果。 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为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提供了宝贵经验。

  总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经营规模大、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在党的领导下和政府支持下便于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和全社会攻关力量,推动长周期、高强度科技研发,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尽管如此,国有企业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原因主要在于,超前谋划不深入、资源聚集不明显。由于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对科技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重视不够,现有体制机制对科技创新缺乏应有支持,增加了科技创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由于对基础研究重视不够,国有企业的基础、前沿、原始创新能力不足。此外,国有企业支持创新的环境和人才队伍不能满足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的现实需要,鼓励自主创新、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环境和文化氛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创新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

  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国际局势的急剧演化,我国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正变得日益重要和紧迫。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也要在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强中发挥更大积极作用。那么国有企业如何进一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呢?总地来说,首先国有企业自身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而推动和引领、带动其他所有制经济和科研机构共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此,首先要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优做大国有企业与国有资本,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一是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提高管理水平,激发企业家精神,不断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科技创新水平,发挥自主创新引领与表率作用;

  二是发挥产业链协调带动作用,通过“锻长板”、“补短板”,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协调带动全产业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是通过发挥举国体制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行业共性技术,突破“卡脖子”技术;

  五是加强但最重要的还是建立有利于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科技创新体系及相关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内外部环境。当前重点是加强基础研究、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与协调机制、建立高能级创新联合体、通过技术和场景双轮驱动实现国有企业在关键核心领域取得更多重大突破等。

  国有企业有效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归根到底需要国有企业自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做科技自立自强的先锋和表率。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与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国有企业家和全体员工创新创业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系统。为此,需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领导,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制度及经营业绩评价考核机制,把组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研发投入和创新绩效作为重点考核评价指标,建立以鼓励自主创新为导向的薪酬制度与中长期激励机制,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进行分类考核。国有企业要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国有科技型企业通过员工持股、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赋予创新人才更大的尊重和自主权。积极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与吸引力度,建立科技人才高地和蓄水池。重视培育战略科学家和敢于冒险、勇于担当、具有创新精神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具有全球科技视野的职业经理人队伍,鼓励全员创新创业。

  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推动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要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着眼点和目标导向。为此,国有企业要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领域和数字经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代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国有企业可以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两类公司作用,积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领域的控制力。根据新一轮产业和科技发展趋势,国有资本要加快布局以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产业和数字经济,以机器人、3D打印、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业,此外还有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要在现有基础上把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智产业继续推向中高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机结合。

  基础研究是所有科技创新的源头,是自主创新能力的根基。加强基础研究是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然要求。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领军企业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主体,加强基础研究对于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意义重大。基础研究可以分为探索性基础研究和战略性基础研究,前者以科学家自由探索为主,后者主要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出发开展研究工作。相比民营企业,不少国有企业拥有从公共科研机构转制而来的科研院所,甚至有硕士、博士学位培养点,在基础研究方面有长时间的积累和丰富的人才等资源优势,可以在产业战略性基础研究方面发挥独特作用。相比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基础研究特别是应用基础研究有利于基础研究与产业技术创新有机结合,有利于提高基础研究的针对性,有利于加速基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国有企业要强化基础研究前瞻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原始创新,完善基础研究组织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机制,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把企业家精神和科学家精神相结合,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

  构建以中央企业为支撑力量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首先要加强组织协调。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学科的部长级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调领导小组。小组负责人由国家兼任,成员包括发改委、国资委、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等部位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协调小组应建立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评估体系与甄别机制,据此确定需要优先突破的“卡脖子”技术清单,并制定联合攻关规划,进而由相关中央企业承担主要任务和责任。中央企业应深入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规律与协调组织管理方式。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过程中,中央企业要激发各种力量的积极性,共同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联动发展,形成聚焦行业发展的创新体系。同时,国家设立“卡脖子”技术攻关专项引导基金,以相关中央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上下游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攻关。

  充分整合国有企业自身和外部技术、资金、人才、设施设备等创新资源,建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军用和民用、产业和科研机构共享共建的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科技研发平台,建立高能级创新联合体。通过科技主体与经济主体紧密结合、深度融合,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紧密结合。以重大科技任务攻关和国家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加强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托国有企业建立引领性、系统性、平台型、开放性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体系,掌握科技创新战略制高点。推动国有企业科研设施设备的开放共享共建,提升使用效率和效益。分类推动国有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先进技术研究应用中心、重大科研实验设施设备等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建立国有企业之间,相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企业和用户之间,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及重点产业内部的科研信息交流平台与协同创新机制,为建设高能级创新联合体提供支撑。

  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要特别注重技术和场景双轮驱动国有企业关键核心突破问题。场景驱动的创新(Context-Driven Innovation)是数字经济时代涌现出的全新创新范式,场景驱动创新包括场景、战略、需求、技术四大核心要素(尹西明等,2022b)。脱离了应用场景的创新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在新兴战略性技术和未来技术上,国有企业如果要抓住先机、取得原创性重大突破,必须利用其所掌握的独特场景资源与优势。还要加快国有企业“走出去”步伐,提高国有企业对外开放水平。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走开放型科技创新道路。国有企业要联合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积极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互补性强、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和科技研发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推动国有企业先进技术、装备和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迭代创新。

  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国有企业在新发展阶段的一项光荣使命,也是一个崭新的重大课题,需要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企业家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认真落实。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社会各界持之以恒、长期不懈的努力。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各自需要承担的角色与义务。本文强调国有企业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独特作用与优势,绝不意味着其他所有制企业和创新主体居于次要和附属地位,恰恰相反,民营企业和科研机构都不可或缺,责任重大。事实上,近年来,以华为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表现突出,贡献卓著,备受瞩目。

  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过程中我国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应该积极作为、勇于承担责任,在努力实现自身经济目标、承担应有社会责任的同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是一个优秀企业应有的选择和表现。能够在科技自立自强中做出应有贡献,关键不在于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关键在于这个企业是不是有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国的强烈使命感、责任感和意识。当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做出表率。此外,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因资源和能力不同,应该承担不同角色和任务,要具体企业具体分析,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国家有关部门要为国有企业和各类主体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公共政策与文化氛围,特别是建立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让市场和政府都能够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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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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