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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发布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发布

  6月29日,《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在北京发布。

  近年来,科技部、财政部积极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旨在掌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并通过总结典型案例,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存在的问题和障碍,进一步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在此基础上,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已连续发布4年,最新发布的《报告》对2020年3554家(高等院校占40.3%,科研院所占59.7%)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进展和成效等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后发现,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超过1亿元的高校院所数量为261家。高校院所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项数、合同金额略有增长,合同项数为445,905项,合同金额为1,053.5亿元,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金额超过10亿元的高校院所共12家。

  《报告》显示,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平均合同金额为96.6万元,其中作价投资平均合同金额最高。以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平均合同金额为1,335.4万元,是转让方式平均合同金额的27.5倍,是许可方式平均合同金额的12.1倍。

  其中,四川大学“新冠病毒疫苗”等21项科技成果以5.116亿元作价投资方式转化,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的半导体激光技术成果以7亿元作价投资方式转化,这两项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同金额分列高校院所首位。

  《报告》还提到,当前科技成果流向聚集明显,超四成转化至制造业领域,超六成转化至中小微其他企业。其中,山东省和广东省对其他地方产出的科技成果吸引能力强,承接金额最高。江苏省和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平衡有序发展,科技成果产出能力强,承接和输出能力较为匹配。北京市和上海市高校院所多、科研能力强,输出成果到其他地方合同金额远大于承接其他地方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对其他地方的辐射能力强。

  在成果转化的奖励、兼职和创业方面,《报告》指出,高校院所奖励个人金额比例占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收入总额的比重超过50%,奖励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金额占奖励个人金额的比重超过90%。2020年,高校院所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离岗创业人员数量略有下降,创设和参股新公司的数量显著增长。在外兼职从事成果转化和离岗创业人员数量为14,043人,下降3.0%,创设和参股新公司数量为2808家,增长28.9%。

  当前,越来越多的高校院所专门成立了适应自身特点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断向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发展。同时,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的研发机构、转移机构和服务平台的数量快速增加,不断吸纳聚合各方资源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报告》根据调研发现,802家高校院所自建技术转移机构,比上一年增长16.4%。1106家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比上一年增长5.5%。

  基于前期的工作基础及分析需求,《报告》也指出了当前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协同落实,二是复合型转移转化人才欠缺,三是金融资本支持力度不足。

  对上述问题,《报告》给出相关建议,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促进政策协同落实;二是培养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三是丰富金融支持模式,强化财政金融资源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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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国科技成果杂志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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