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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厅科技进步与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2年厅科技进步与创新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及《湖 南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选题、申报、 推荐、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定和公示等程序,省厅编制了2022 年科技进步与创新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应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科技项目由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 人根据工可评审资料和专家评审建议制定纸质合同书,经推荐 单位审核后送省厅审签。以上项目正式合同书应于2023年1月17日前报省厅,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推荐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技 术力量和配套经费(含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并按省(部)科技 报告制度等相关要求,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厅报告项目研究进展和经费使用等情况。

  三、省厅每年统一组织中期评估,中期评估合格的项目,拨付相关补助资金,未通过中期评估的项目不予拨付厅补资金。厅将根据省(部)科技标准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书等要求,加强对项目执行监管,确保项目研究质量、进度和经费合理使用。

  联系人:厅科技教育处彭娟、蒋佳乐,(科技项目合同书模板请在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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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科技与创新期刊等级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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