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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黎氏八骏”之老大黎锦熙

湖南湘潭“黎氏八骏”之老大黎锦熙

  黎锦熙是中国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词典编纂家、文字改革家、教育家,曾是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求学时的历史和国文老师。

  黎锦熙为黎氏家族之长子,他兄弟姊妹共有11人,其中兄弟8人都曾在中国的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领域功成名就,被世人称之为“黎氏八骏”,他们是黎锦熙、黎锦晖、黎锦曜、黎锦纾、黎锦炯、黎锦明、黎锦光、黎锦扬。

  黎锦熙(1890—1978)字劭西,湖南湘潭人,1890年2月2日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县晓雾镇石潭坝一个官宦之家,其祖父黎世缓曾在湖北、山西、安徽等省为官。

  父亲黎松庵曾于清同治九年中举人,却一生不仕,隐逸家居开私塾,母亲黄赓生了12个孩子,其中8男4女,除一女幼年夭折外,其他11个子女全部成才,堪称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黎锦熙幼时即聪颖过人,4岁时从塾师启蒙,诵读诸经、《文选》及唐宋诸大家诗文,由此打下了良好的国学基础,在乡间有“神童”之称,10岁就参加了乡民组织的“罗山诗社”,12岁时起开始写日记且终身不辍,黎锦熙兴趣爱好极其广泛,喜好赋诗、绘画、篆刻及音乐。

  1905年,15岁的黎锦熙应童子试,成绩名列前茅,考取了清末最后一届的秀才,1906年,黎锦熙与张平子等人在长沙发起成立了“德育会”,后来遭当局通缉后,曾一度逃回家乡藏匿。

  1907年,黎锦熙考入“北京铁路专修科”,翌年因校舍毁于火灾停办,黎锦熙返回湖南之后,又于1908年考入刚刚成立的“湖南优级师范学堂”史地部,这是一所专门培养中学教员的高等师范学校。

  1911年,黎锦熙以全校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毕业,被新任湖南都督谭延闿聘为湖南督军府秘书,并加入了“同盟会”,成为一名老资格的党人,但黎锦熙却对仕途之路没有兴趣。

  黎锦熙当时曾参与编辑《长沙日报》,《长沙日报》曾是清廷办的官报,逐步演变为同盟会的报纸,后随着形势的变化,报社改组,黎锦熙也随即遭到排挤。

  黎锦熙又与张平子等人再度合作,创办了《湖南公报》并亲自担任总编辑,一时成为长沙城内小有名气之人,尤其深得青年人的推崇。

  1913年初,黎锦熙应聘 “湖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并出任历史教员,这个刚刚成立的学校学制是5年,属于中等师范学校,这一年的春天,20岁的考入了“湖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黎锦熙于是成为的历史老师,由于对历史颇感兴趣,且二人年龄仅差3岁,又都是湘潭同乡,遂成为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也成为彼此相知的挚友。

  1913年底,湖南都督谭延闿因为参与反对袁世凯的“二次”,其都督职务被汤芗铭所取代,次年初湖南省议会通过决议,将“湖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与“湖南公立第一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了“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黎锦熙、等300多师生随“湖南四师”并入“湖南一师”。

  对老师黎锦熙的印象是“闻黎君劭西好学,乃往询之,其言若合,而条理加密鄢,入手之法,又甚备而完。吾于黎君,感之最深,盖之有生至今,能如是道者,一焉而已。”

  而黎锦熙在日记中对学生的评价是:“晚,在润之处观其日记,甚切实,文理优于章甫,笃行俩人略同,皆大可造,宜示之以方也。”

  黎锦熙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执教期间,曾在湖南省立编译局编写小学教科书,他把《西游记》的某些章回选入课本,这在当时是一个创新之举,却引起教育界一片惊骇之声,甚至也引起了北洋政府教育部的关注。

  1915年,黎锦熙应北洋政府教育部之聘,前往北京担任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处特约编纂员,主要工作就是提倡和推广白线年,黎锦熙等人在北京发起成立了“中华国语研究会”,大力提倡“国语统一”、“言文一致”,掀起了一个督促北洋政府公布注音字母和更改学校“国文科”为“国语科”运动,并制定了五项工作任务,1.调查各省方言;2.选定标准语;3.编辑标准语语法辞典;4.用标准语编辑国民学校教科书及参考书;5.编辑国语刊物。

  黎锦熙认为汉字是一种不适用的符号,提出改用拼音才是治本之策,遂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语罗马字”,并研究制定了“汉语拼音方案”。

  1918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召开了“全国高等师范校长会议”,决定在全国高等师范学校附设“国语讲习科”,专教注音字母及国语,当年11月,黎锦熙又呈请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了39个注音字母。

  就在这一年,陈独秀、钱玄同、胡适等人主持创办的《新青年》提出了“文学”的口号和主张,开始提倡和运用白话文写作,史称“新文化运动”。

  1920年,黎锦熙在时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陈宝泉的邀请下,出任该校国文系教授,在全国首创讲授“国语文法”,并兼任全国小学、中学白话文语法讲习所讲师,他还先后赴天津、保定、武昌、安庆、济南等语法讲习所讲授白线年,黎锦熙又兼任天津、济南、上海、长沙等地暑期国语讲习所讲师,从1923年起,“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更名为“北京师范大学”,黎锦熙继续在该校担任教授,同时又兼任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燕京大学等京城高校国文系教授。

  黎锦熙又与北京大学教授钱玄同,清华学校教授赵元任等11人成立了“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会”,同时还成立了“国语辞典编纂处”并担任总主任。

  1924年,黎锦熙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了他的《新著国语文法》专著,第一次系统而科学地论述了中国白话文内在的语言规律,借鉴了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首创了“句本位”的汉语语法学,用句法控制词法,此书出版之后,在全国教育界引起轰动,全国大中小学无不争先恐后采用。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开始替代北洋政府执政,成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遂将北京改为北平,并依据时任大学院院长蔡元培主张,开始在北方地区推行大学区制,组建了“国立北平大学”,黎锦熙出任“国立北平大学”第一师范学院院长,实际上就是执掌原“北京师范大学”。

  1931年7月,“北平师范大学”又与“北平女子师范大学”合并,定名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下设教育学院、文学院、理学院及研究院,由徐炳昶出任校长。

  1932年,黎锦熙与教育界14名同仁组成了“汉字简体委员会”,1933年,黎锦熙出版了《比较文法》,1934年又出版了《国语运动史纲》,系统地记述了自清末以来汉字改革、注音字母、国语罗马字及大众语的始末,阐明了有关理论和方法,是国语运动史上一部重要的学术著作,同年10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研究会”成立,黎锦熙担任“教育研究会”的导师。

  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黎锦熙跟随“国立北平师范大学”迁往陕西西安,与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黎锦熙出任国文系教授兼主任。

  1938年春,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又迁至陕西城固办学,并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北平师范大学则改为西北联大教育学院,同年8月,西北联合大学教育学院又改为师范学院,黎锦熙继续担任国文系教授兼系主任。

  也就是在这一年,重庆国民政府教育部在全国高等院校中遴选了30名优秀教授,直接由教育部聘为“部聘教授”,待遇和薪酬待遇从优,以此奖励和鼓励优秀高级知识分子为国家为民族效力,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的黎锦熙教授被聘为“部聘教授”,人称“教授中的教授”。

  1945年8月,黎锦熙接替李蒸出任国立西北师范学院院长,1946年春,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师生陆续复员迁回北平,还有一部分师生则留在西北,以支持西北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黎锦熙于1946年6月辞去院长一职,专任国文系主任和教务主任。

  1947年,黎锦熙回到北平,出任国立北平师范学院国文系教授兼主任,1948年,国立北平师范学院恢复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校称,黎锦熙继续担任国文系主任并兼任文学院院长,这一年国立中央研究院遴选第一届院士时,黎锦熙却未能进入候选人名单。

  1950年2月,黎锦熙不再担任校务委员会主席,而是继续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兼中文系主任,并出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总主任。

  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评选第一届学部委员时,黎锦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1956年在国务院评定教授级别时被评为一级教授,当时北京师范大学被评为一级教授的还有陈垣、傅种孙、钟敬文、黄药眠、武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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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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